为扎实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构建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彻底查处妇联干部职工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制止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探索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守法意识,着力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二、实施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
三、工作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凡在实施范围内,无论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类型,都全面排查清楚,确保无缝隙、无遗漏。对排查出的所有违法建设行为,都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坚决、彻底。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违法当事人自觉主动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在全面排查阶段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整治内容
全体干部职工个人实施的以下违法建设行为:
(一)住宅小区内
1、楼顶加层的;
2、封闭露台的;
3、开挖地下室的;
4、将房屋拆除重建或改建、扩建的;
5、建设车库、储藏室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
6、侵占公共绿地、道路、水系和其他公共空间建设的;
7、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二)其他区域内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建设的;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7、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2017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六个阶段,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验收的原则,压茬进行,有序推进,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贯穿整个过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底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专项行动。印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分户送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拆违治乱的目的、 意义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底)。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集中排查三种方式,全面、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查明违法建设详细情况和当事人基本信息,登记造册。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4月底。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集中排查从2016年4月1日开始,2016年5月31日结束。
(三)制定处理意见阶段(2016年6月)。根据排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意见和其他区域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意见。
(四)自行整改阶段(2016年7月至10月)。根据分类处理意见,告知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违法当事人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提出验收申请。
(五)集中处理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办公室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限制性措施,并通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
(六)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县拆违治乱工作的开展,建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和推进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带头。组织做好妇联全体干部职工违法建设情况的申报工作,并抓好督导整改,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开展好自查自纠,有违法建设行为的,要主动申报,带头整改。
(三)严格依法办事。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自行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化解矛盾,稳步推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研究制定规划设计源头管理、违法建设处理、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追究、城市管理监督考核、私有住宅改造翻建规划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拆违治乱。
附:县妇联拆违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垦利县妇联
2016年3月29日
附:
县妇联拆违治乱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丁 青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宋雯雯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王 菲 县妇儿工委专职副主任
王玉丽 县妇联科员